「敏感性農產業/小農遭威脅」爭議
相關法條
- §36:自經區內的交易、輸出入與存入貨物,在通關與交易時,必須要使用自經區的雲端管理系統進行匯報與查核
- §37:通關貨物應設置獨立電子帳冊與貨物履歷供海關查核
- §41:自經區第一類示範事業進出口貨物,或是往來於區外委託加工貨物,可進行免簽證、免核准申請
- §42:開放中國2100多項管制農工產品輸入自經區作為原料,進行加工、儲存、以及區外委託加工
- §48:自經區廠商可於區外設置「衛星農場」,以提供農產品原物料
說明
當自經區開放後,全世界有農業生產的國家中,將只有台灣採取完全開放且是零關稅的農產品。自經區的政策,將使在WTO所爭取到的農業保護政策付之一炬。
以花生醬為例,花生是管制性商品。一般業者因高額的「配額關稅」的關係,傾向不去進口國外花生,因此目前國內生產的花生醬,主要都是使用台灣本土花生。但若開放自經區後,花生進口解禁且零關稅,成本便遠低區外業者。
國發會澄清說明 |
-
以102年為例臺灣仍進口4,324噸花生(多從阿根廷、印度進口),並未因高價而沒有進口。
-
國產花生多以鮮食為主,主要是製成花生仁、花生粉或花生糖,其單價較高,利潤也較好。因此,以102年為例,當年國內產量約46,809公噸,用於生產花生醬的原料花生約 1,000公噸,僅占總生產量之1.76%。
-
農業加值為外銷導向,進口國外原料搭配國內技術,經加工後行銷全世界。如欲內銷仍需補繳關稅等進口稅費,成本上並無優勢。且業者進駐示範區需要付出土地租金、新建廠房設備等成本,反而可能使區內業者之成本高於區外。
|
就前店後廠的政策,零關稅農物料可在自經區內簡易加工,再送至自經區外的工廠深度加工。由於我國大部份產出花生都用於加工,當這些花生能被外國花生取代,便會影響到花生農民的生計,便無法對花生農進行保護。
又因為關務、前店後廠在實際上造成的控管困難,我們甚至無法管制會不會有花生直接流入台灣市面,對農產品市場造成更大的衝擊。譬如,我們並不知道每間加工廠的配方,因此不知道究竟多少花生換成多少花生醬是合理的,這樣又如何知道有沒有花生流入市面?
國發會澄清說明 |
- 政府針對貨品流向設有管制機制,廠商若欲成為「後廠」,需經過申請核准,且僅限於保稅工廠或保稅區,並需要配合建立電子帳冊系統,以便追蹤貨品流向,農委會亦將加強實地查核,不會有進口產品違規流入國內市場情形。
|
參考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