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你真的看懂草案的「自由經濟示範區釋疑書」

「敏感性農產業/小農遭威脅」爭議

相關法條

  • §36:自經區內的交易、輸出入與存入貨物,在通關與交易時,必須要使用自經區的雲端管理系統進行匯報與查核
  • §37:通關貨物應設置獨立電子帳冊與貨物履歷供海關查核
  • §41:自經區第一類示範事業進出口貨物,或是往來於區外委託加工貨物,可進行免簽證、免核准申請
    國發會澄清說明
    • 依特別條例第41條,對國家安全、國民健康或國際承諾沒有重大不良影響者,才可免申請簽證或核准申請。

  • §42:開放中國2100多項管制農工產品輸入自經區作為原料,進行加工、儲存、以及區外委託加工
    國發會澄清說明
    • 管制性農產品加工後原則上仍應外銷,除非加工轉型為依法准許輸入之物品,才可內銷,但仍應繳納相關進口稅費。

  • §48:自經區廠商可於區外設置「衛星農場」,以提供農產品原物料

說明

當自經區開放後,全世界有農業生產的國家中,將只有台灣採取完全開放且是零關稅的農產品。自經區的政策,將使在WTO所爭取到的農業保護政策付之一炬。

國發會澄清說明

  • 上述說法誤將保稅區與全面免稅混為一談,示範區屬保稅區,故產品進口免關稅(不限農產品),全世界的保稅區都是如此,不是只有臺灣,而國內的屏東農業生技園區、自由貿易港區也都是保稅區,當然可以享有進口免關稅,不是示範區所獨創。

  • 免稅輸入的農產品如要內銷,仍須依現行規定補繳關稅等進口稅費,沒有任何優惠。

以花生醬為例,花生是管制性商品。一般業者因高額的「配額關稅」的關係,傾向不去進口國外花生,因此目前國內生產的花生醬,主要都是使用台灣本土花生。但若開放自經區後,花生進口解禁且零關稅,成本便遠低區外業者。

國發會澄清說明

  • 以102年為例臺灣仍進口4,324噸花生(多從阿根廷、印度進口),並未因高價而沒有進口。

  • 國產花生多以鮮食為主,主要是製成花生仁、花生粉或花生糖,其單價較高,利潤也較好。因此,以102年為例,當年國內產量約46,809公噸,用於生產花生醬的原料花生約 1,000公噸,僅占總生產量之1.76%。

  • 農業加值為外銷導向,進口國外原料搭配國內技術,經加工後行銷全世界。如欲內銷仍需補繳關稅等進口稅費,成本上並無優勢。且業者進駐示範區需要付出土地租金、新建廠房設備等成本,反而可能使區內業者之成本高於區外。

就前店後廠的政策,零關稅農物料可在自經區內簡易加工,再送至自經區外的工廠深度加工。由於我國大部份產出花生都用於加工,當這些花生能被外國花生取代,便會影響到花生農民的生計,便無法對花生農進行保護。

國發會澄清說明

  • 農委會將針對示範區進駐業者產品外銷比例、使用國內原料數量、使用管制性原料不會取代國內原料等進行審查,降低對國內農業的衝擊。

  • 農產品會因產地、品種不同影響其風味,為維持產品新鮮度與較高的原料品質,業者多會就地採用臺灣農產品。

又因為關務、前店後廠在實際上造成的控管困難,我們甚至無法管制會不會有花生直接流入台灣市面,對農產品市場造成更大的衝擊。譬如,我們並不知道每間加工廠的配方,因此不知道究竟多少花生換成多少花生醬是合理的,這樣又如何知道有沒有花生流入市面?

國發會澄清說明

  • 政府針對貨品流向設有管制機制,廠商若欲成為「後廠」,需經過申請核准,且僅限於保稅工廠或保稅區,並需要配合建立電子帳冊系統,以便追蹤貨品流向,農委會亦將加強實地查核,不會有進口產品違規流入國內市場情形。

參考文章